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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买房:收楼前要查验有关文件
文章发布时间:2005-2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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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买房:收楼前要查验有关文件

   
    在中国这个重视传统节日的国度,春节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,而“买套新房过新年”也成了很多人的梦想。因此,每年年前也是发展商交楼、业主收楼的高峰期。
  有收楼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,先验房,再签文件,后交费的收楼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,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,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,再发批条,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。
  据熟知内情的人透露,发展商采取“先收楼再验楼”的做法,将可以取得更大的主动性,从一开始就已将自己置于不败之地,购房者难以取得实质性的保护。因为买家先验收楼纸,即表示已经认可开发商所交的“商品”即等于业主还没见到货品就签收了。业主进入单位后一旦发现房间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、甚至需要退房或日后出现诉讼,往往会处于被动状态。
  有关专家提醒,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,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。收楼前首先应要求开发商出示: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、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等文件和证明,这是通常所说的“两书一表”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管理条例》规定:“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,经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”。“两书一表”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,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。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,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才能签署入住单、收楼,否则业主签名时则更要慎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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