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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一月被逼续交房租 “切房客”瞄准考研族

[文章来源]新京报

[发表时间]2005-9-3

    “切房客”瞄准考研族,多数房客不堪骚扰搬家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李立强)签了三个月的租房合同,才住了20多天,却被要求再交3个月租金,否则不让住且押金不退。近日,在人民大学附近租房考研的郑锦凤女士被租房中介搅得焦头烂额。

  入住一月被逼搬家

    郑女士是7月底找到位于人大南门的北京同心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房的。据郑介绍,双方约定先住3个月,感觉合适再继续住。双方于7月27日签订合同,约定租赁时间从7月27到10月25日,共3个月,月租金300元,另交押金300元,共1200元。同心家园公司向郑女士开据了两张收据,一张定金,一张租金。但8月27日,同心家园老板张女士给郑女士打电话,称协议未经她的同意,是员工自己决定的,要求郑再交3个月租金才可以继续住,否则连押金都不退。

    “白纸黑字现在却不认了”,郑女士说,该公司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、发短信,导致她身心疲惫。遂向老板提出,将床位转租,后面两个月不住了,租金也不要了,只要求中介退还300元的押金,但这一要求也被张老板拒绝。

    “未经老板同意合同无效”

    昨天,同心家园老板张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公司规定,最低半年起租,从来没有签3个月合同的。与郑女士签订合同的员工属个人行为,签订这样的合同没有经过她的同意,属无效。她提出,无论是转租或不住,必须先再交3个月房租,否则押金一律不退。她还说,公司给郑女士的收据是定金而不是押金,郑女士从来没有交过押金。

  “切房客”瞄准考研族

    记者在人大附近采访时发现,不少租房学生都遇到类似情况。一女生说,她曾在一中介找了个床位,合同是一个月的,才住了几天,中介公司的人就不停地催她续约,“凌晨4点还打电话来”,该女生被折磨得受不了了,只好另找。

    一位房屋租赁交易的资深人士说,这一招叫“切房客”,就是在租房者交了租金后,百般刁难,逼租房者搬出,从而获利。一般准备考研的学生都没有时间、精力和中介纠缠,多数也就忍了。对此,北京市工商局12315的工作人员说,学生如果觉得自己受到骚扰,可以报警或举报。

    北京市浩光律师事务所的阮律师说,合同盖章签署表明是公司行为,如果中介老板说自己不知情,那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,除非老板能证明该员工有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,否则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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